本報訊(記者 高健)求職女曹菊(化名)堅持控告、舉報巨人教育就業性別歧視已有一年多的時間,昨天,馬爾地夫海澱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號稱“就業性別歧視第一案”的案件。庭審只用時1個多小時便結束,被告方巨人教育道歉,並拿出3萬元交付原告曹菊,稱這筆錢是“關愛女性、平等就業”專項資金。
  曹菊是北京某學院的應屆畢業生,畢業找工作時,她在智聯招聘網站看到了巨人教育發佈的行政助理職位招聘啟事,曹菊認為自身的條件符合該職位的描述系統家具,能勝任該工作,便於去年6月12日向巨人教育對外公佈的招聘郵箱投遞了簡歷。
  6新成屋月25日,曹菊再一次登錄智聯招聘查看投遞簡歷消息時,發現巨人教育的行政助理招聘啟事中有一條“僅限男性”的條件。自己會因為性別原因被拒嗎?曹菊當天致電巨人教育進行詢問,巨人教育答覆稱該職位只招男性,即使曹菊各項條件都符合,也不會考慮。
  曹菊不滿“就業性別歧視”,她就自己的遭遇向有關單位舉報巨人教褐藻糖膠育招聘有性別歧視行為,雖然採取建議信等多種方式,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最終,她選擇了訴訟。
  昨天一開庭,巨人教育負責人就宣讀了致歉信。“因為企業女性過多,所以招聘崗位以男性為主……這是我們工作的疏忽……”負責人表示不該忽視、漠視就業者的任何權益,並就巨人教育給曹菊造帛琉成的傷害致以道歉。負責人還拿出3萬元交給曹菊,表示作為“關愛女性、平等就業”的專項資金。
  “我以為庭審結束後,會過一段時間才能出判決結果,沒想到能當庭調解。”庭審結束後,曹菊的代理律師、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的黃溢智表示,庭審一開始,巨人教育就發表致歉信,可以感受到對方的真誠,而且這一結果,也為今後女性平等就業的類似糾紛提供了風向標似的經典案例。
  新聞追訪
  用人單位招聘歧視 恐將吊銷營業執照
  今年2月,市法制辦曾就《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
  針對現今招聘會上還有不少單位打出“招男不招女”等歧視性招聘標準,《草案》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佈的招聘信息不得包含歧視性內容”。若違反該規定,根據有無違法所得情況,人保部門可進行一萬元至三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人保部門還應提請工商部門依法吊銷單位營業執照。
  《草案》還規定,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就業歧視爭議的,求職者負有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掌握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單位應當提供,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目前,該《草案》征求意見已經結束。  (原標題:“就業性別歧視第一案”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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