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而上建高爾夫球場,占用寶貴耕地違法建設住宅小區、工業項目……26日我省通報的幾起土地違法案件令人觸目驚心。其實,這隻不過是土地違法的冰山一角。
  □本報記者 楊學瑩
  頂風而上建高爾夫球場,占用寶貴耕地違法建設住宅小區、工業項目……26日我省通報的幾起土地違法案件令人觸目驚心。其實,這隻不過是土地違法的冰山一角。
  每年上千人受處分甚至被追刑責
  “目前我省土地執法形勢非常嚴峻。2013年,全省違法用地預計13萬畝,除了因為政策變化造成的8萬畝,還有5萬畝;而今年由於國家要求加嚴,土地違法比2013年有所上升幾成定局。”我省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記者獲悉,衛片執法(指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地面的實時衛星照片來監督、檢查轄區內的土地利用行為)發現,我省2009-2012年違法用地總規模分別為3.9萬畝、5.6萬畝、7.1萬畝、2.4萬畝。2012年好不容易實現了“部級零約談、零問責”,“5縣區耕地零違法”,2013年又現反彈。
  因為土地違法,我省每年有上千人受黨紀政紀處分,甚至被追刑責。數字顯示,2010年,我省因土地違法處理1955人,其中縣處級幹部5人;2011年處理2099人,其中縣處級幹部3人;2012年,處理2507人,其中縣處級幹部5人;2013年,處理1196人。
  另一方面,涉土信訪量居高不下。數字顯示,自2009年國土資源部開通12336舉報電話以來,我省信訪量一直牢牢占據前三名位置。2013年度省國土資源廳受理群眾來信389件,比2012年度增加20%;接待來訪647起、3110人次,同比增加25.5%、49%;受理12336舉報電話1653個,同比增加6%。僅2014年1-4月份,部、省兩級就受理涉及山東的12336違法舉報電話579個。
  個別村路寬達二三十米
  國土執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大量的土地違法又以何為名?
  “有的地方,借‘農村道路’名義大量占用農用地修建公路,個別寬度達二三十米,占用1000多畝耕地。有的地方,引入效益不高的企業大量圈地,政府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在5月24日的全省縣(市、區)長、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節約集約用地專題研討班上,一位省領導說起某些地方土地管理秩序的混亂,語氣嚴厲。
  在26日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會上,我省部署從6月1日起,對2013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各類違法用地行為進行一次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按《行動方案》的列舉,違法用地的“名義”花樣繁多:
  “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遷村並點、村(鎮)改造、新農村建設、城中村改造等名義,違法進行社區建設的行為;借設施農業建設、農業園區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農業開發等名義,違法進行非農業建設的行為;借工程項目建設施工、地質勘察、搶險救災、採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等臨時用地名義,違法進行永久性建設的行為;借農村道路建設名義,違法進行道路建設行為……”
  “錶面上看,有的是企業行為,實際處處都有當地政府的影子。沒有政府點頭,這麼大規模的違法占地怎麼實施?”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副專員杜滇昆在26日的會上說。
  不能“發文即執行、移交即完事”
  對違法用地,基層幹部也有話說。
  “一些幹部,特別是部分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法律意識淡薄。”26日,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鄉鎮幹部被記者問起怎麼看待違法用地時說,“認為村裡的地‘我說了算’,有的甚至在競選時就誇下海口,拿賣地來增加集體收入。就別說個人拿好處了。”
  另外,他認為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原來的違法用地處理不到位:“下了停工通知,叫他拆除了,結果他停一停,挨一挨,竟然取得了一部分有效手續,保留下來了。這樣的違法行為多了,起了反面的帶頭作用,後來者會心存僥幸,爭相效仿。”
  為什麼叫不停拆不掉?一位基層國土幹部告訴記者,現在國土違法要強拆得移交法院,強制拆除只能由法院執行。而這位鄉鎮幹部在任十幾年,轄區內並未見到一起法院強拆的情況。“法院固然執行不力,但行政主管部門有督促之責,不能發文即執法、移交就完事。違建沒拆除,土地沒復耕,怎麼能算執法到位了呢?”他說。
  土地都沒有,怎麼能取得“部分合法手續”呢?他告訴記者,他見到的這些手續包括項目立項、工商註冊、節能評估、環評等。“項目立項需要國土部門預審。問題是,國土部門在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有個罰款,企業拿著罰款收據,認為款都罰了,還能不合法化嗎?發改部門也可能這樣理解。”
  “要想堵住違法用地,一個是加強幹部法制教育,更迫切的,是改變目前的執法體制,形成閉環。”他說。
  企業怎麼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企業主告訴記者,誰也不想看到自己投資好幾百萬的廠房被拆。但從項目核准、徵地、公示、招拍掛到拿到土地證,順利地話也需要一年時間。如果主管部門能適當提高審批效率,也會對減少違法起到積極作用。
(編輯: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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